代办上海静安区预包装食品许可证/备案-地址提供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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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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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上海静安区预包装食品许可证/备案-地址提供迁移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法律依据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这里注意: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哪些经营者

1、网店(网上销售食品、餐饮外卖等,这是这几年重要的一个食品销售渠道,所以放在d一的位置);
2、食品店、超市、综合商场、品牌食品店、食杂店、场内经营者、商贸企业、自动食品售货等;
3、食品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4、现制现售(主要针对手工食品)。


三、常见食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分类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不含熟食、含/不含生猪产品、含/不含牛羊产品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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