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 价格
- ¥888.00/件
- 品牌
- 财立来企业服务
- 可提供业务
- 经纪人资格证挂靠
- 服务
- 不成功不收费
- 电话
- 15618467993
- 手机
- 15618467993
- 发布时间
- 2026-01-20 09:07:07
上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所必需材料
所必需材料:
(一)提交申请
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4.提交原件供受理人员比对复印件;
5.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增加“演出经纪”)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固话、学历、身份证
3.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营业性演出的申请和办理。营业性演出是指内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举办募捐义演和其他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所述方式的公益性演出按本指南办理。
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申请事项:
事项: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申请。
分项:举办、变更、增加演出地备案。
三、营业性演出的法规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四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
四、营业性演出审定实施机关:
县级文化行政部门
五、营业性演出许可的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六、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审批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