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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10-05 10:24:53
第三次土壤调查涉及的土壤类型主要包括沙土、壤土、黏土和石质土等。沙土是由细颗粒组成的土壤,通透性好但保水能力较差;壤土是中等颗粒组成的土壤,保水性和通透性适中,适合农作物生长;黏土是由细粘土颗粒组成的土壤,保水性能强,但通透性差,容易产生积水;石质土则是含有大量石块或岩石碎屑的土壤,通透性和保水性较差,不利于植物生长。这些土壤类型在不同地区和环境中常见,调查结果可以为农业、环境保护等领域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决策依据。
土样制备保存流转检测技术规范土壤普查办,组织编写《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明确样品制备、分样、保存、流转、检测指标与方法等技术规范。
各省级土壤普查办,参照本技术规范,负责开展区域内土壤样品制备、分样、保存、流转、检测等工作。7.2样品制备与分发筛选的检测实验室(或制样单位)负责样品制备工作,省级质控实验室负责密码样添加、样品转码与分发工作。
样品制备完成后,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添加标准样品(或参比样品)、平行样等,每50个样品(至少含1个标样与1个平行样)一个批次,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第三次土壤调查,分发寄往相应的检测机构或样本库。分发至土壤检测实验室的样品,需进行检测样品的二次编码。
样点现场确认外业调查采样队根据统一规划布设样点的目标导航,到达预布设目标样点区域后,在“电子围栏”范围内确定样点点位(中心点),并填报确认样点的经纬度。
如果预布设样点的土地已非农用化、土壤受到重大破坏等原因,第三次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合作队伍,失去了代表性,第三次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数据汇交,可根据周边的土地利用类型等,重新布设有代表性的样点,并按《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样点的变更工作。6.3.2样点调查信息与填报调查样点区域的成土条件、土壤利用等信息,填报“调查采样APP”。所有样点调查的指标见附表1-1;剖面样点除调查附表1-1信息外,还需调查附表1-2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