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建造,有必要同社会主义法治建造相结合。但是,与法治的推动,都寄希望于广阔的青少年。
强调:“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 未成年人具有很大的可塑性,为使青少年摆脱各方面的不良因素的影响,沿着正确的轨道走稳人生之路,成为祖国建设的有用人才,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探索尝试对未成年人进行各种有效的引导、教育。
国家认可法律,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对某些已经存在的风俗、习惯、道德规则等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法律是特定的制定或认可的,所以我们又常常把法律成为“国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决定自己命运的还是自己,这就要求青少年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够进行自我约束,虚心听取老师、家长的教导,并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及道德修养,在用法律进行自我约束的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