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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7 08:33:17
SANKN蓄电池SK38-12 使用说明
2010年以后,光伏成本大幅度下降,在欧洲光伏电价普遍降到了20欧分/度以下,而欧洲各国的电网零售电价普遍在20-25欧分/度,光伏进入“平价上网”时代。于是,2011年德国推出了“自消费”政策,鼓励光伏用户自发自用,2012年,德国的光伏电价(13-19欧分/度)已经大大低于电网的零售电价(25欧分/度),光伏用户通过“自发自用”光伏电量效益明显,自消费市场迅速扩大。据统计,2012年德国光伏市场的三分之一是“自消费”市场。
“自消费”政策的原则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光伏并网点设在用户电表的负载侧,需要增加一块光伏反送电量的计量电表,或者将电网用电电表设置成双向计量。自消费的光伏电量不做计量,以省电方式直接享受电网的零售电价;反送电量单独计量,并以公布的光伏上网电价进行结算。在这种情况下,光伏用户应尽可能全部将光伏电量用掉,否则反送到电网电量的价值要小于自用光伏电量的价值。
中国虽然目前还没有达到光伏平价消费的阶段,但在今后2~3年内就有可能在工商业用户建筑上实现光伏的平价消费,因此研究制订中国光伏平价消费政策是很有必要的。
现行政策的弊端
2013年3月,发改委价格司对外公布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的征求意见稿,方案要点如下:(1)4个分区电价(统购统销模式):0.75、0.85、0.95、1.0元/度;(2)对于分布式光伏自用电,在用电电价基础上给0.35元/度补贴;(3)分布式光伏的反送电量按照当地脱硫电价收购(大约0.3~0.4元/度)+0.35元/度;(4)合同期20年。
对于光伏“上网电价”(FIT),在这里不做评论,仅对分布式光伏的补贴政策进行分析:这种补贴方式和商业模式与德国目前执行的“自消费”模式类似,也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于德国光伏已经进入“平价上网”, SANKN蓄电池SK38-12 使用说明自发自用部分不需要国家补贴,而中国还没有达到“平价上网”,自用光伏电量部分仍然需要补贴,这就使得这个政策执行起来比德国复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