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许可证1.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办理,石景山、海淀、丰台代办高效代办食品许可证

发布
中天振华(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卫生许可证
1000
经营许可证
999
地下空间备案
999
电话
13121073170
手机
13121073170
发布时间
2023-12-19 16:33:21
产品详情

北京市对食品经营者有如下具体规定:

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责任人,对其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经营者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制定与提交食品安全制度:食品经营者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制定并依法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与实际经营状况相符合的食品安全制度,并严格落实。

食品经营许可的分类管理: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许可证管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行为,适用本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地一证原则: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禁止行为:食品经营者禁止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禁止将食品经营许可证转借他人。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相关制度:如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向初次交易的供货人索取并查验相应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并保存复印件以备查验。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载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等内容。

以上为北京市对食品经营者的一些具体规定,详细内容请参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天振华(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海(先生)
电话:
13121073170
手机:
13121073170
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1927室
行业
公司注册 北京公司注册
我们的其他产品
经营许可证相关搜索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