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一个人从出生到去世,都和法律结有不解之缘。我们踏进人世的声啼哭,就是我们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宣言”。在未成年之前,父母有依法教育和抚养我们的义务,我们有人身不受侵害的权利;到了上学年龄,我们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必须接受教育的义务;到了法定年龄,我们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也有保卫国家安全和服兵役的义务;经济上有继承合法财产的权利,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年老、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社会保障的权利。我们一生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可以说,每个人的在日常生活中,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可以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的保护和援助;当我们不依法履行义务时,就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总是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同在,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是我每个人都关心和关注的问题,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青少年受到社会各种环境的影响,包括各种违法高科技的手段,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越来越重要了,还在在成长的过程中, 理应成长在一个健康、法制的社会环境中,但一些侵权行为却给青少年尚未成熟的心灵蒙上了阴影。 有些孩子无法忍受这些带来的痛苦,出走,甚至轻生,有的为转嫁痛苦去伤害别人,所有的事实,说明了我国青少年法律观念的淡薄,不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约束自己,因此,对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我们通过数字化声光电普法展厅,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知识科普。
何为“责任”?而“责任”和“义务”又有什么区别呢?就我的理解,“责任”就是随着我们成长而应该承担的与我们能力相适应的任务、使命。比如尊老爱幼、爱护环境、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而“义务”是指外界规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需要我们履行的负担。比如遵守法律法规等。因此,“责任”和“义务”的区别在于二者产生的条件不同。
其次,寓教于乐。“乐”是法治教育类展馆展厅的生命源泉,在法治教育类展馆展厅设计中,我们要把它变成一个藏着各种隐秘的乐园。在这里,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会有一个充满趣味的发现之旅。在增长见识的一起,参加其中,激发好奇心与探究欲,开阔视野,寓教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