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不明显。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且越来越低龄化,这是不行回避的现实问题。大部分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普遍存在重方式轻内容、重口头轻行动、重灌注轻实践、重教书轻育人的现象。
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形势,我国进一步加大了立法工作力度。仅1999年至2001年的两年多时间里,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400多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法律、法规8000多件,使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加有法可依。
根据我们的一期数据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刑事犯罪中,青少年犯罪约占70%,特别是14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在逐年增加,并且每一分钟就有一个青少年受到犯罪的侵害。 1981年全国刑事案件数量89万件,到2000年已升至363万件,而且的杀人案件发案率要高于欧洲、 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这些国家,抢劫案件发案率高于日本、印度、巴基斯坦和印尼。 实际上我们知道,我们的犯罪统计里面还有很多立案不实的问题,根据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同志推测,我们现在刑事发案率的统计,一般要以4倍来计算。 那样的数据结果将更令我们吃惊。
只有加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观念和情感,才能使他们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懂得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及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树立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才能提高我们这一代的素质,进而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才能有效地预防犯罪,保证社会的团结,最终实现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