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价格
- ¥100.00/件
- 好又快企服
- GOOD
- 电话
- 0571-87911962
- 手机
- 17764573265
- 发布时间
- 2023-11-22 13:04:09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规定:“三、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附件1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因此,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无偿借款按照上述规定属于视同销售服务,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
2023-8-29
2023年8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已经登记的企业法人控股3家以上企业法人的,可以在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之前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企业集团名称应当在企业集团母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
第十八条 企业集团名称应当与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的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保持一致。
经企业集团母公司授权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其名称可以冠以企业集团名称。
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以及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