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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11-22 15:07:26
2024年4月前,存量APP完成备案。
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
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建议近
期有上线计划的APP和小程序尽量在9月1日前完成上线,可以作为存量APP争取备案时间,即
明年4月前完成备案即可。
现在互联网俨然已是传统行业,就好像2005年工信部出台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所有境内网站进行ICP备案,在网民快速增加的背景下,打击不良、
违法网站。
截至2022年底,移动互联网用户数达14.53亿户。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
络诈骗法》第二十三条“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办
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有关要求,制定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
备案工作的通知》。
本通知所称APP,是指包含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程序,以及基于应用软件开放
平台接口开放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程序等。
APP主办者向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APP分发平台提交申请、查验审核,由网络接入服务
提供者、分发平台代为履行备案手续。备案网站
通过备案系统网站,对于已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主办者,不需要重新填报主体身份信息
,仅需补充APP有关信息即可。
APP主办者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其备案编号,分发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其分发的APP备案
编号。
另外,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影视、宗教等APP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办者,在履行备
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比如教
育APP的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校外培训资质,游戏APP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核通过的游戏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