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上海启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手机
- 13521317268
- 发布时间
- 2023-11-22 15:13:16
37号文的存量权益登记如何办理?
37号文的存量权益登记如何办理?
37号文的存量权益登记如何办理?
37号文,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于2014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
根据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只有依据37号文完成登记和审核,才能合法地进行境外投资,具备合格投资者条件。也就是说,37号文提供了中国境内个人投资者合规持有境外公司股权或股份的唯一途径。
除此之外,只有完成37号文登记并满足相关要求的中国境内个人投资者,才能保证境外投资受益的资金回流合法合规。境外投资产生的收益(包括交易所得、分红、利息等)回流国内时,均须向相关部门提供已经完成的37号文登记文件。
个人在进行了37号文登记后,每年6月30日之前都需要做“个人存量权益登记”,类似于37号文登记的“年检”,需要每年向外管局报备境外公司的情况(主要是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数据),应提交资料由银行代为办理。
逾期没有办理存量登记的,会面临业务受到管控,无法办理外汇业务,其中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还会受到xingzhengchufa。
ODI备案---FDI备案---37号文登记---境外投资---香港公司---注册海外公司---办理进出口权---各类项目立项审批---外债备案登记---危包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资公司---等诸多服务,欢迎前来咨询,金九为您全程办理,并且在此向您承诺:如因我们的原因未能办理成功,我们将为您全额退款。
37号文的存量权益登记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