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锂电池UN38.3运输报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如果需要出货物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空运/海运),则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委托书和运输声明等相关资料;(2)包装图片(外包装图片,外包装打开图片,内包装图片)。注:不同运输模式电池/电芯额定能量wh的大小,决定了是否需要使用UN箱和对应的重量上限。
UN38.3对于锂电池标签/喷码要求:电池标签/喷码四个必要参数:型号 电压 容量 瓦时(如有生产日期,需在测试周期外);
怎么办理锂电池UN38.3运输报告,UN38.3测试所需资料:1、申请表;2、委托书、锂电池运输声明及随机文件填写;3、电池规格书;4、包装图片(外包装图片,打开外包装图片,内包装图片);5、检测样品(样品铭牌上需要有型号、电压、容量以及瓦时值,且须跟出货运输时的电池保持一致);6、电芯规格书。
过度充电:本试验评估可充电电池组或可充电单一电池电池组承受过度充电状况的能力。充电电流必须是制造商推荐的持续充电电流的两倍。试验的电压应为如下: (a)当制造商推荐的充电电压不超过18V时,试验的电压应为2倍于电池的充电电压或为22V二者中较小者; (b)当制造商推荐的充电电压超过18V时,试验的电压应为充电电压的1.2倍。 该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下进行。进行试验的时间应为24小时。在过充电结束后观察被检电池7天。要求:试验后7天内不解体、不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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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组UN38.3运输鉴定报告每年都要更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