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自由意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手机
- 17600611861
- 发布时间
- 2023-11-24 09:57:35
浙江互联网药品信息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相关处罚规定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