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北京经典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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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52544669
- 发布时间
- 2023-11-24 10:23:56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分类: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请联系:佳轩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公司是否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跟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关。一般经营业务中涵盖网络音乐、游戏、网剧、比赛、直播(网络表演)、动漫等相关盈利业务的公司都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果不办理经营的话会受到相应处罚。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类
1、音乐娱乐类
从事网络音乐活动,如音乐娱乐产品的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及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的浏览、使用、下载,都需要办理音乐娱乐类网文。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请联系:佳轩
2、演出剧节目表演类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演出剧(节)目类/表演类,通俗讲就是视频直播。网文做视频网址和直播类的用户必须办理,如直播网站,视频门户等
3、动漫画产品类
动漫画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提供互联网动漫产品服务,如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需要办理动漫类文网文。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请联系:佳轩
4、美术艺术品类
美术艺术品活动是指网络艺术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网络艺术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5、直播类
直播平台涉及到唱歌、跳舞、聊天等直播内容,都具有文化内容的传播属性,根据文化部的相关要求,直播平台的相关企业是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请联系:佳轩
6、展览比赛活动类
展览比赛活动是指将互联网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移动等终端,供上网用户浏览、点播、下载的传播行为,需要办理展览类文网文。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请联系:佳轩
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等服务。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请联系:佳轩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服务。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