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韩国自由贸易FTA产地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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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24 18: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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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FTA产地证是中国和韩国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重要凭证,证书中文全称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于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自2015年12月20日起货物出口韩国签发中韩FTA原产地证书,韩国进口商客户根据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可在货物清关时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办理中韩FTA产地证有哪些要求?

1、出口企业自己申请办理中韩FTA产地证需预先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只能通过代理代办;

2、只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和从事“三来一补”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才能自己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3、中韩FTA产地证的发票日期要早于或者等于开船日期和签证日期,不能晚于。

4、应海关要求,中韩FTA产地证可在开船前后申请办理,开船后7天办理为后发证书,后发证书不影响客户清关使用,根据中韩自贸协定规则,中韩FTA产地证可在出货后一年内办理补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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