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新规定申请延续。
(二)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也可从即日起至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新规定申请重新核定二级资质。企业取得二级资质后,原资质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