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运用现代自动化技术、声光电效果,通过图片案例、实物模型展示、语音播放、场景模拟、互动体验、答题闯关等方式,让青少年在参观体验过程中犹如身临其境,亲自参与、亲身体验、亲历过程,集趣味性、知识性和教育性为一体,让青少年在参观体验过程中无形学到知识、接受教育,打破了以往教育基地的参观模式让参观体验活动变得丰富、生动、有趣,对青少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教育效果明显。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是少年接受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也是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的重要阵地。通过智能化、互动式的模式,将现代多媒体技术、智能技术与法治宣传教育融合,集教育性、警示性、趣味性、实践性为一体,旨在让青少年汲取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感受法治力量,促进健康成长。
内蒙古法制教育基地是深度“体验式”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基地展厅面积约600平方米主体内容包括“二厅一廊二馆一室一场所”。“二厅”即法治文化大厅、法治教育报告厅,“一廊”即检察文化长廊,“二馆”即武隆检察史馆、青少年法治教育展馆,“一室”即法治产品陈列室,“一场所”即“莎姐”未检工作室、模拟法庭、询问室、讯问室、远程提讯室、三方远程审判室等专门办案场所。重庆法制教育基地采用多媒体互动设备展示教育内容。该基地建成开馆已迎来中组部、检、团、北京、新疆、云南、重庆、江西、山东等全国各地众多单位3万余人实地参观。
国家认可法律,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对某些已经存在的风俗、习惯、道德规则等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法律是特定的制定或认可的,所以我们又常常把法律成为“国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我国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国家权利管辖范围内,人人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都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国家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只有加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观念和情感,才能使他们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懂得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及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树立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才能提高我们这一代的素质,进而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才能有效地预防犯罪,保证社会的团结,最终实现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目标。
创意与文化理念的多元融入
展厅设计作为展示、传播、推广的重要方式,伴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市场经济的繁荣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其价值已经不再局限于营销和展示场所的构建,而是更多地通过展厅所融入的文化理念、创意内涵、行为模式等广泛内容进行实现。
在当代展厅设计中,元素符号、材料造型、媒介方式等手段得以广泛应用,这也为展厅的创意与文化理念的多元融入提供了条件。。
法治教育展厅,是习惯青少年法治教育目标要求改变,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重要举措;是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推动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的重要途径和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