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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省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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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11-29 01:07:21
1.发票不能使用;
2.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3.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4.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将无法办理新的税务登记、办理相关股权转移等;
5.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本纳税信用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6.非正常户企业已被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
7.非正常户企业想要办理注销,必须先解除非正常状;
8.税务、工商、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