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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6 05:12:28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定义,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适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投资地区,不仅包括外国,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任何地区进行的投资,均为境外投资。
企业在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时,应说明资金来情况,投资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由外管支局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1、报批文件
(1)外汇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材料;
(2)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核准文件或证书;
(4)如果发生前期费用汇出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汇出凭证;
(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省级外汇管理分局应在20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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