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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3 23:01:53
在保税区交易模式下,仓单是重点审核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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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易合同的审核,应重点核查上下游买卖合同的完整性和一致性,除货品、单价、数量、付款方式等内容外,还包括贸易双方名称地址与签章、签约时间、贸易术语、装箱规定、装运条件及时间、保险条款等内容,确保合同条款逻辑清晰、合理,业务信息明确。
对于货权凭证的审核,应重点核查单据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以提单为例,是否属于可转让提单,是否合理背书都是审查重点。依据背书转让代表贸易参与的标准,提单背书次数应代表货物被转手买卖的次数。在发货人、受益人和卖方重合的情况下,提单只有一个背书。但实务中经常出现发货人、受益人、卖方和通知方、申请人、买方信息不重合的情况,也就是该笔交易下,存在着实际供应商和实际使用方。对此,银行可要求企业配合提供上上游和下下游合同以证明贸易链条上每个环节的关系。如无,则根据运输单据证实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可信度是存疑的。此外,单据真实性的审查还须重视交易的内在逻辑关系。如提单所载货物的产地与起运港是否存在矛盾;船运航程期限长短是否与业务办理日期相匹配。为更好地防范企业利用真实提单伪造单据信息,审查人员还可登录船公司官**网比对提单关键信息如装运日、船名、航次等;通过第三方网站查询航运轨迹;与船运公司核实提单承载内容如货品名称、托运人、通知方等。
在保税区交易模式下,仓单是重点审核的单据。除了关注仓储机构的资信,通过邮件等方式向仓储机构确认物权单据的真实性外,境内仓单如有与之对应的进出境备案清单,将大大增加其证实贸易背景真实性的效力,背书流转的程序和要求与提单基本一致。而境外仓单,因缺少第三方单据佐证,证实贸易背景真实性的作用有限。
三、转口贸易的审查管理
业务发展,制度先行。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操作流程的梳理规范是保障业务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2011年至今,国内外汇形势已经历数次巨大变化,相应地,转口贸易等高风险业务的管理规定也随之进行了多次调整。为更好地执行外汇政策,银行应对高风险业务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和参考手册,明确岗位分工、受理条件和办理流程,逐一梳理总结业务所涉及的政策要求、潜在风险和审查防范措施。同时,密切关注业务形态变化和监管政策变化,及时进行内控制度的更新与完善。
在外汇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的今天,展业三原则已成为监管机构对银行业务审查是否到位的评判标准。其中的“尽职审查”原则更是要求银行从“表面审核”向“实质审核”转变。无论是对转口贸易还是其他业务,交易背景和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审核,都是展业三原则在单项业务审查中的具体体现。其应是一种动态的、持续性的尽职审查,覆盖从受理、调查、审批、放款、贷后的业务全流程,缺一不可。由一线营销、政策管理、单证审查、信贷审批和贷后管理人员组成审查链,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审查的闭环管理机制。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受理人员不仅应从各自专业角度出发,根据审查时点可获取的信息、数据、单据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估,而且须做好审核结论的及时传递与妥善保存,Z终共同得出合理结论。
此外,在政策风险大于信用风险的业务发展背景下,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及时争取针对性的指导和有效信息,也是确保业务受理合法合规的重要一环。
2. 贸易背景引发的合规风险
首先,正本FCR能替代正本提单吗?
信用证条款接受FCR或者海运提单。交单时,受益人提交的是FCR(FREIGHT CARGO RECEIPT),此种情况银行能否接受?
客户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因为受益人是钢厂,目前钢材涨价,钢厂强势。钢厂把钢材运到码头以后,就提交仓库签署的货物收据(FCR),要求受益人付款。此时,货物还没有装船,自然没有海运提单。
此种情形,一些地区的监管部门不一定认可,因为无法用正本海运提单来证明贸易背景。
其次,LOI能否替代正本提单?
LOI(LETTER OF INDEMNITY),即赔偿保证书,是油品贸易行业特有的提货单据,由卖方出具。
LOI上,一般会列明货物名称、数量、金额、船名、提单日等;会说明虽然卖方无法提交正本提单,却拥有完整货权并将其转让给买方;卖方会承诺尽快提交提单等装运单据,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费用、利息等;也会申明适用法律和管辖权限,列明LOI效力的终止条款。
在油品贸易中,一般会使用租船合约提单,一条油轮动辄几十万吨,往往会卖给十几甚至几十个买家。
此时,正本的租船合约提单只有一份,要分割给不同的买家,不太方便。同时,在油品贸易中,一票货物往往要经过多次转卖,在多次转手过程中,有时不知道正本租船合约提单会被留置在哪一道手里。绝大多数的油品贸易商,手里都没有正本提单。
因此,油品贸易的提货凭证,往往就是由卖家出具的LOI。这个事实在油品行业里面,是一个常识。
但是,这个由卖家出具的LOI,属于与正本海运提单、仓单同一类型的货权凭证吗?能证明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吗?目前存疑。再次,海运提单的收货人为指定公司,这样的提单用来转卖明显很不方便。开立转口贸易信用证时,如果要求提交这样的提单,有时监管部门会提出异议。
三、转口贸易风险控制建议
1. 客户准入
首先,要提高转口贸易企业的授信门槛。转口贸易,只要有银行授信,就可以周转起来。授信越多,贸易量越大。只要有银行授信,轻资产企业也可以获得巨额的贸易量,企业的信用风险会被成倍放大。
因此,对转口贸易企业的授信,应该有比较高的门槛。有些银行把转口贸易的客户锁定为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者大型制造企业。
其次,警惕异地企业的转口贸易。南方的一家贸易企业,跑到北方去做转口贸易,原因无非是南方那个省份对转口贸易的监管比较严格。一旦北方的监管政策收紧,这样的业务就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