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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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06: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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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起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和发展。为确保企业名称的规范和合法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限制,即《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二十七条》。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则并提供相关的专 业知识、细节和指导,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 一条企业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企业名称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欺诈性的内容。

第三条企业名称禁止使用国家机关、政党、军队等字样;禁止使用国内外著 名商标、著 名地名等具有识别度的字样。

第四条企业名称禁止使用涉及宗教、民族、地域等敏感问题的字样。

第五条企业名称应当明确反映所经营业务的性质和范围。

第六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已有企业名称产生混淆。

第七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普通话、汉字书写,可以使用外文和外文字母,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第二十七条 企业不得使用工商总局曾经给予驰 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但已经取得该驰名 商标持有人授权的除外。”

... 问答 问什么是总局核名 答总局核名是指企业名称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根据企业名称核准管理办法,申请人需要向总局提交企业名称申请,经过审核、核实后,总局会给予批准并颁发核准文件。只有获得总局核名的企业名称才具有合法性,可以在营业执照上注册和使用。总局核名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名称的使用,防止企业起名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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