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深圳市诺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手机
- 13670171211
- 发布时间
- 2023-12-14 09:52:30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否为不同的人?
可以。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应当是自然人,
不能是单位或者集体,例如“××科研组”等等。如果是数人共同做出的,应当将所有人的名字都写上。
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
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