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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盛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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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12-14 12:36:49
023 年 3 月 20 日,香港税务局发布了税务代表通函——有关整批延期提交 2022/23 年度报税表的安排事宜。纳税人如聘有税务代表,其交回 2022/23 年度利得税报税表的期限,将由报税表页上所注明的期限延展至下述日期:
同时,香港税务局表示将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向属于“活跃”档案的法团和合伙业务整批发出 2022/23 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4 月 1 日起香港税务局将不接受零申报税表提交,没有经营的企业需由香港会计师出具无营业审计报告。
也就是说,从 4 月1 日开始所有利得税表必须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提交,再不能像以前提交税表零申报,税表零申报时代成为过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