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7条,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四)有确定的域名;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对策,提升网络文化管理,确保互联网文明单位的合法权益,推动网络文明健康有序发展。因此,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成公司进行网络文化经营的关键门槛。企业类型不明确,申请办理公司对申请业务类型以及所属行业经营范围的定义不明确,不清楚公司应申请哪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注意: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要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否则需要先增项才可以申请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3.企业网站(公司应有网站,网站内容和布局应符合文化部要求)域名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4.公司章程扫描件;5.股东结构和公司股东证明文件(股份要上溯普通合伙人并递交企业全部股份资产组成及其股份资产组成中没有外资企业的保证书);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7.公司主要经营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书、职业资格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扫描件);8.工作场所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办公场地的要递交房产租赁合同书和出租人房屋所有权证实复印件,已有场地需出示房本复印件);9.市场拓展汇报(它是所有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相当于一个专业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方案,所有內容都需要按要求认真完成,尤其要注意重点。许多企业一次又一次的申请办理都拿不到文网文许可证,主要原因基本上是市场拓展汇报沒有通过);10.委托授权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