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危险品许可证需要重新办理的情况及相应的依据

发布
深圳前海汇域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手机
13570872193
发布时间
2023-12-17 05:00:59
产品详情

根据《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十七条“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经营许可证,并提交有关文件、资料:

 

(一)没有仓储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经营场所的;

 

(二)有仓储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仓储地点的;

 

(三)仓储经营企业异地改建;

 

4. 经营方式发生了变化;

 

5、许可范围发生变化。

 

企业增加或者减少经营品种,导致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其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告程序进行修订、审查、备案、补办。因此,因经营品种增减而“重新申请”营业执照的单位,即使地址没有发生变化,也不允许查阅原应急预案和备案材料,需要重新备案并进行相应的应急预案备案。

 

企业申请非储存类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场所(含注册地址)的,不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按照有关办法办理: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变更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申请变更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内容由深圳汇域通过网络整理发布。如果您需要办理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以联系我们的在线客服。多年诚信经营,期待与您合作共赢。


深圳前海汇域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振北(先生)
手机:
13570872193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新安路森威大厦19F整
行业
公司注册 深圳公司注册
我们的其他产品
成品油相关搜索
优质商家推荐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