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影视电影立项存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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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0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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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国家对电视剧实行题材规划立项审查制度,未经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的剧目,不得投拍制作。但是并非什么机构都可以申请电视剧立项的,那么想要申请电视剧立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申请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二)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地(市)级以上电视台;

(四)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

四、电视剧立项材料

一、申报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申报表》或《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申报表》;

(二)表述剧目主题思想、主要人物、时代背景、故事情节等内容的不少于1500字的简介;

(三)题材涉及重大政治、军事、外交、统战、民族、宗教、案件、知名人士等内容的特殊题材剧目须附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

 (四)省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上述纸质材料的受理和存档工作(特殊题材剧目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传真上报总局);总局负责中直单位制作机构上述纸质材料的受理和存档工作。

二、申办程序

(一)申报期

   广电总局每年分四期受理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申请,每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至15日为申报期。

   广电总局每年分两期受理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申请,每年1月1日至15日和7月1日至15日为申报期。

   广电总局原则上不受理申报期以外的申请。广电总局调整申报期,应提前六十日向社会公告。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可根据以上的申报期确定本辖区内电视剧(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的申报期,并提前六十日向社会公告。

(二)具体程序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要求的中央单位所属电视剧制作机构,由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电视剧(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申请。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要求的其他机构,应当向当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电视剧(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申请。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广电总局终审。

广电总局依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五十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立项的书面决定,其中组织专家论证的时间为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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