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切实加强网络表演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网络表演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文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下属省文化厅、直辖市文化局审查颁发。
动漫文网文申请条件:1、申请动漫网文的企业注册资金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2、申请动漫网文的企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互联网文化活动”;3、申请动漫网文的企业有已备案的域名;4、申请动漫网文的企业有相应的办公场所、设备和方案;5、申请动漫网文的企业有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
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7条,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四)有确定的域名;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