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上海宏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手机
- 19156374331
- 发布时间
- 2023-12-19 02:51:40
办理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特许人向接受窗口提交申请备案的纸质材料,以获得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录号和密码。
一、申请材料目录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
4.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两店一年)的证明文件和相关材料(直营店营业执照、店铺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等)的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简历(曾任职)并加盖鲜章原件1份;
5.与特许经营相关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其他经营资源,已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所有,须提交所有人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的商标许可使用授权书复印件1份(审原件);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2007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应提交与被特许人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2007年5月1日前已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应提交与被特许人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份,同时根据商务部要求,还应提交加盖鲜章的逾期备案情况说明原件1份;
8.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9.特许人基本情况备案表原件1份
10.特许人店铺分布情况表原件1份;
11.重庆市特许经营企业市场计划书特许网点初期投资概算原件1份;
12.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原件1份;
13.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原件1份;
14.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特许人承诺书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