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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丞万企(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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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12-21 02:33:20
公司注销公司应当在成立清算组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省级以上的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通知相应的债权人。
公司注销提交材料: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破产裁定、行政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确定的重要的国有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