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中的合同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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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03: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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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经营合同无效、撤销的情形

  特许经营合同,就其本质而言,应是一种特殊的有名合同。针对特许经营,国务院和商务部分别制定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各地方政府也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合同法》、《条例》等规定,我们可以将特许经营合同无效、撤销的情形总结如下:

  1.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的情形

  (1)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特许人违反《条例》效力性强制规定,如特许人是企业以外的主体、特许人未获得批准、经营资源超过期限等情形。

  2.特许经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存在《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情形,如因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

  (2)特许人隐瞒重大变更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夸大经营资源,致使被特许人缔约或给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业务造成实质影响的。

  特许经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的法律责任

  假设,在上述案例中Y公司违反的是《条例》中规定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如,作为特许人的Y公司不是企业(《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属于效力性强制规定),致使特许经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存在夸大经营资源等情形,致使特许经营合同被撤销的,此时,Y公司需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以总结为:

  1.返还财产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应恢复到未订立合同时的状况,无论接受财产的特许人或被特许人是否存在过错,都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因此,在上述案件中,如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双方对于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如李某交付的加盟金、保证金等费用,Y公司提供的产品、设备,均享有返还请求权。

  在实务中,特许经营模式中可能存在无形财产的交付情形,如注册商标、专利权的使用许可等,在此种情形时因无法返还,可能需要折价补偿给对方当事人。

  2.损害赔偿

  特许经营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特许人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包括:

  (1)订立合同的费用,如被特许人前往特许人经营地考察、赴签约地签约所支付的交通费、通讯费等;

  (2)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和实际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如被特许人为了受领标的物所预付的仓储费用,被特许人为履行特许经营合同所支出的广告费、装修费、员工工资、租金等。

  此外,被特许人因履行特许经营合同受到了行政处罚,特许人对此有过错的,可能需要对罚金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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