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中财企商(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价格
- ¥3000.00/件
- 地址
- 北京/全国
- 类型
- 收转/新注册
- 费用
- 面谈
- 电话
- 15510446777
- 手机
- 15510446777
- 发布时间
- 2025-11-16 07:02:00
石 家庄 收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私募公司出售 回收-托管要求
石 家庄 收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私募公司出售 回收-托管要求
具体细节及价格请联系中财企商集团 柏经理
托管人应当严格履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章规定的法定职责,不得通过合同约定免除其法定职责。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明确约定托管人的权利义务、职责。
在管理人发生异常且无法履行管理职责时,托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托管职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托管人在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现管理人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以及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向证监会和中基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