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区域
- 烟台
- 服务内容
- 编制报告
- 服务内容
- 上会及评审通过
- 电话
- 0311-18831187358
- 手机
- 18831187358
- 发布时间
- 2024-05-23 08:47:21
9.工程招标时,应将施工过程中对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具体要求列入招标
文件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中。合同段划分要考虑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弃)
土方数量和临时占地数量。
10.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宜采取分区、分期的防治模式。一般可分为
四个区,即主体工程防治区、取土场防治区、弃土场防治区和临时工程防治区,
并分两期进行防治,工程建设前期采取综合措施,因地制宜、快速有效地遏制水
土流失;工程建设后期以生物措施为主,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11.项目法人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要建
立健全建设项目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制度,组织参建单位和参建人员进行相
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落实管理责任。
12.加强山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监理单位要将生态保护和水土保
持的相关内容纳入施工监理工作之中。根据监理工作要求,制订项目环境监理实
施方案,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动态监控。
13.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
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
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雨季填筑路基应随挖、随运、
随填、随压,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原状,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