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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4 06:38:12
天车“十不吊”规定
为了确保天车(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十不吊”规定。所有操作天车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
一、超载超限不吊
天车在起吊前,必须确认吊物重量不超过天车的额定载重量,以及不超过吊装工具(如钢丝绳、吊钩等)的承载能力。对于超载或超限的吊物,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二、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天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且指挥信号必须清晰明确。在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同时指挥时,天车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吊装作业。
三、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吊物在起吊前,必须进行牢固的捆绑,确保吊物在吊装过程中不会滑落或散开。对于捆绑不牢的吊物,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四、吊物上方有人不吊
在吊物下方及周围,必须确保无人站立或经过。特别是在吊物上方,严禁有人员停留或通过。如有人员未及时撤离,天车操作人员应停止吊装作业。
五、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天车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装置(如限位器、制动器等),且必须保持完好有效。在安全装置失灵或损坏时,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六、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天车作业区域的光线必须充足,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吊物及周围环境。在光线阴暗、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七、埋在地下物不吊
对于埋在地下的物体,由于无法确定其重量和稳定性,严禁使用天车进行吊装作业。
八、斜拉歪拽物不吊
天车起吊时,吊物必须垂直上升,严禁斜拉或歪拽吊物。对于斜拉或歪拽的吊物,天车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吊装作业。
九、棱角物件无措施不吊
对于棱角尖锐的吊物,必须使用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垫板、软质材料等),防止棱角割断吊装绳索或损伤天车设备。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十、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在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下,由于风力过大,可能导致天车失控或吊物坠落。因此,在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下,严禁进行天车吊装作业。
以上“十不吊”规定是天车作业中的基本安全准则,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对天车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天车作业的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