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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平克曼科技有限公司
- 品牌
- 平克曼
- 类目
- 商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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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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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4-07-20 15:38:55
乌克兰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依照法律规定,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转让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商标权人已经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可以通过签订转让协议的方式予以变更;如果商标权人尚未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则可以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的方式予以变更。
一、 乌克兰商标转让申请的主体
在乌克兰,商标转让的主体为商标权人或者是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商标转让申请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人应向乌克兰专利商标局提交一份申请书及一份经公证的委托书,同时缴纳费用。申请书需详细填写所有所需文件,如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身份证明文件号、商标图样、委托书等。
此外,申请人还应提交一份声明书,声明该商标已经转让,并经公证。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商标转让申请的,还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则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主体与商标局联系并进行商标转让公告的主体为委托代理机构,而非自然人。该代理机构可以是在乌克兰的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机构从事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
二、 申请材料
1、转让或变更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
2、转让人或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3、如果是以代理机构名义申请,还需要附送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附送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一份。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需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如果申请文件为外文且需要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则需在申请书中注明所需翻译文本的名称和译文电文地址。如申请人或代理人不具备相关业务经验或不能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则可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
三、 商标转让的时间
1.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 方网站提交商标转让申请;
2.形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商标转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开始实质审查;
3.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正式受理;
4.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商标转让申请进行公告;
5.核准转让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经审核核准转让的,将核准转让的注册商标文件发往申请人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由其转交给受让人。受让人自核准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四、 申请费用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转让的,受让人为商标注册人;《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注册商标转让时,受让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此情况下,如果受让人不是商标注册人,那么该转让申请只需要缴纳费用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乌克兰商标转让的相关内容介绍。由于乌克兰商标审查制度不健全,其注册周期长,申请人应及时对乌克兰注册情况进行了解。在此提醒申请人在申请乌克兰商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上名称是否一致;
2.注意申请文件是否齐备;
3.注意提交的文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其他材料的,也请及时咨询专 业的商标代理机构。
五、 办理流程
1.委托代理:提交转让申请文件→商标局审查→核准转让→商标转让公告
2.申请人自行办理: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商标局受理申请→审查→公告(3个月)→核准转让并出具《核准转让证明》
3.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提交商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受让人名义及地址等信息
4.若转让人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或盖章;若受让人为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签字或盖章
六、 《商标转让/许可协议》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等;
2.商标代理委托书,需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3.申请转让的,还应提交经公证的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需要一起转让的商标,还应提交一份在相关商标公告中公布转让信息的声明文件,该声明文件应注明“该注册商标已一并转让”。
5.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6.如果申请人是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需提交总公司或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 审查期限
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商标局将在公告期内对该商标不予注册;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将在公告期结束后1个月内对该商标予以注册。
1、转让申请中涉及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类别予以列明,如果没有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列明的类别进行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合并、分割、变更等,则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2、转让申请中涉及到商标使用许可,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予以列明。
3、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转让手续的,应提交《代理委托书》。
4、转让申请中涉及到注册商标专用权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发生转移的,应提交相关文件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后,在申请书中填写的地址以其实际收到的日期为准;邮政编码;银行开户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等信息应与申请时填写的保持一致。
6、提交申请书和委托书应当使用中文,同时附送外文申请书和委托书。外文申请书和委托书应使用中文译本,并在中文译本上加盖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