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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 价格
- ¥900.00/件
- 要求
- 纯内资公司
- 服务
- 可提供人员和业绩
- 人员要求
- 3个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 电话
- 1561846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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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2-24 08:10:00
办理上海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流程指南如下:
1. 提出申请:向上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或各区县文广局)的行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受理审核: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会受理申请。
3. 现场检查:受理申请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颁发前进行现场检查的,制作机构应当配合。
4. 审核通过:制作机构需要保证制作节目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放许可证;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注意: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凭证。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