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地下空间备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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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振华(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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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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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8-12 10:54:29
产品详情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规定建设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该民用建筑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普通地下室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
(二)产权登记证明或者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普通地下室的证明。
(三)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提交规划文件;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提交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提交规划部门变更规划文件。
(四)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证明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五)依法须经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提交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进行结构改造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七)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文件由于版本不同,内容都大同小异。

地下工程的设备、器材的定型、生产要执行国家统一标准。对一些特殊设备、器材的定型、生产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下工程竣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有关资料。

城市地下工程由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我们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发展的新环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坚持走科技兴企、质量兴企之路,遵循“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精心打造产品,向新老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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