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金港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价格
- ¥6000.00/件
- 主营业务
- 香港公司注册年检报税
- 所在地
- 香港,深圳,北京,上海
- 电话
- 0755-33222298
- 手机
- 13802280115
- 微信
- 13802280115
- 发布时间
- 2024-08-16 09:38:58
1.做帐
2.会计师做核数师报告
3.递交给政府评税
以上的手续,无论贵司是否在香港做生意,均须办理;报税和交税是两回事,并不是没有在香港做生意就不用报税;作为专业的公司,我们有义务将这些法律精神告诉你们,以免以后给罚款及收到法院传票。
课税要求:任 何人士,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 润除外),均须纳税。征税对象并无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的分别。因此,居港人士得自海外的利润可毋须在香港纳税;反过来说,非居港人士如赚取于香港产生的 利润,则须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