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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0 15:27:39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理事会的换届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的规定,应当不超过三年。具体的换届周期可根据该单位的章程或者规定进行确定,但是不能超过三年。在换届的时候,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竞选的原则,确保换届程序的公开透明,选举出的新一届理事会应当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有利于该单位的健康发展。
北京方天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中心
1、代理公益基金会注册、民非企业注册,中关村社会组织注册;
2、代理记账、年检;
3、代理:法人、字号、地址、业务范围变更等;
4、代理换届(理事会换届、会员代表大会换届);
5、解决帐目、年检、稽查的疑难问题;
6、代理民非企业转让变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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