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实施!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减资、注销、转让 选哪个

发布
芜湖江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8196506350
手机
18196506350
发布时间
2024-09-09 11:09:50
产品详情
新《公司法》实施!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减资、注销、转让 选哪个



新《公司法》一出台,大家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以前的没实缴的公司应该怎么办?

相信大家看过许多文章,基本上也有自己的判断了,最有可能的情况有三种:减资或撤资、股权转让和注销。

解决方法一:”减资或撤资“


一、注册资金太大,是否允许减资?

当然允许减资。但是要遵循严格的手续并注意以下内容: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大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便于清楚的知道债权人名单及金额,进行逐一书面通知并公告,告知减资方案。

3、根据债权人的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债权人的法定权利。

4、不得违法减资。

二、减资、撤资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需要区分个人股东减资和法人股东减资。

(一)个人股东减资撤资

1、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

需要交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注意:

(1)股权收入是全口径收入,既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也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价外收入。

(2)对非法人企业投资份额转让,比照股权转让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

2、撤资收回金额偏低却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局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撤资收回金额

芜湖江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邱会计(先生)
电话:
18196506350
手机:
18196506350
行业
会计服务 芜湖会计服务
浏览统计
3次
我们的其他产品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