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必然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不一定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哪些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将所有的普通事务合伙人登记为执行事务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