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上海道与商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面向区域
- 全国
- 审批单位
- 省商务委员会
- 办理类型
- 加盟、连锁、商业特许单位
- 电话
- 13262751513
- 手机
- 13262901380
- 发布时间
- 2026-04-08 09:02:00
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产品规划、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申请材料
一、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1份;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备案后是否需要交纳广告费用?答:备案后,特许经营者通常会要求加盟商按照合同约定交纳广告费用,以支持品牌推广和市场活动。
问题:备案申请过程中如何保护商业秘密?解答:在备案申请过程中,可以签订保密协议、控制信息披露范围等方式来保护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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