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薪俸税申报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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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薪俸税 课税范围 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及退休金入息均须课缴薪俸税。至于入息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决定于受雇工作(即入息来源)的地点。 评税的基础 薪俸税的征收是根据每个课税年度内应课税入息计算。该年度的入息数额须待该年度结束之后才能计算清楚。因此税务局会在该课税年度先征收一项暂缴薪俸税;待下一年度评定该课税年度的入息和应课缴的薪俸税后,然后才作调整。调整时,先用该课税年度的暂缴税(已缴付)来抵销应课缴的薪俸税,倘有剩余,则用以抵销下一课税年度的暂缴税。 在计算薪俸税时,纳税人可申索扣减免税项目和免税额。 免税额 ? 个人免税额(不论国藉及居住地) ? 已婚人士免税额 纳税人如在有关年度内任何时间有以下情形:- - 已婚且并非与其配偶分开居住;或 - 与其配偶分开居住,但供养或经济上支持他/她; 而其配偶没有收取任何在香港应课薪俸税入息。 ? 子女免税额 子女免税额是因纳税人在有关课税年度内供养未婚子女而发给的。且该名子女必须是未满18岁。 课税年度 2010/11 2011/12 2012/13 港币(元) 港币(元) 港币(元) 个人免税额 108,,,000 已婚人士免税额 216,,,000 每名子女免税额 50,000 60,000 63,000  立瑞管理咨询www.hklrmc.com 拥有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及会计师团队,一直以來,秉承“诚恳服务、恪守信用”的信念,提供多元化的「一站式」专业服务,如安排审计报税服务、税务咨询、会计服务、注册成立公司、公司秘书服务、商标注册、企业融资、香港上市策划等,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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