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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润万业(北京)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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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17 18:01:30
口腔诊所成立条件:
1、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2、至少有1名医师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
3、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4、可以具有符合GBZ130—2013标准放射诊疗设备机房。要求机房最小有效使用面积:牙科全景机、口腔CT坐位扫描/站位扫描均为5平方米(最小单边长2米);口内牙片机3平方米(最小单边长1.5米)。
5、受检者个人放射防护用品配备。口内牙片机摄影应当配备大领铅橡胶颈套;牙科全景体层摄影、口腔CT应当配备铅橡胶帽子、大领铅橡胶颈套。
6、放射诊断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指示灯。
7、医用诊断X射线装置机房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含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合格报告书、机房防护性能检测合格报告书)。
8、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