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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财国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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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3-17 10:04:46
(四)健全现代化执行工作机制
18.健全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案件进行类型化处理,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加强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将执行程序中的财产查控、文书制作和送达、终本案件管理、涉执信访等事务性较强的工作,统一交由专门团队进行集约化处理,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19.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强化执行立案审查,有条件的法院可将恢复执行,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执行异议、复议、监督等特定案件立案审查工作交由执行局负责,或建立执行局参与特定案件执行立案审查工作机制。建立立案阶段提示执行不能风险制度,使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及执行结果有合理预期。加强保全立案,推广保全保险担保、执行事务中心工作机制。探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由执行人员参与诉前、诉中调解,一揽子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加强对财产保全工作监督和考核,防止保全措施滥用。严格贯彻裁判的执行内容必须明确具体的要求,2019年底前,各级人民法院要出台规定,将调解和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作为考核案件质效和工作绩效的重要因素。修订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样式,在裁判文书中明确申请执行的期限、受理执行的法院、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等内容。制定规范诉讼费退费和追缴的管理规定,规范诉讼费的强制执行。
20.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监管、恢复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结案标准和程序,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终本案件监管和考核。建立终本案件统一定期统查、自动提示工作机制,规范案件恢复执行的管理。完善终本案件转破产审查工作机制,规范并推动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执行程序。
21.健全特殊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对涉党政机关、涉军、涉民生等特殊案件实行分类管理,形成常态化专项执行机制。健全军地法院执行协作机制,妥善处理军地互涉执行案件,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完善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定期与党委政法委联合通报、督办约谈,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联合信用惩戒,实行综治考核,将涉诉政府债务清偿纳入预算管理等方式,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将传统节日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与日常工作机制相结合,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20年底前,建立涉党政机关、涉军、涉民生等特殊案件执行信息系统,实现网上查询、汇总、督办功能。
22.健全异地执行协作和协同执行机制。强化全国执行一盘棋的理念,健全以执行事项委托为主的全国统一协作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异地执行向上一级法院和执行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备案制度,切实强化上级法院的案件管理责任,加强对异地执行的协助和保障。建立全国法院执行协调案件办理系统,协调案件的报请、证据交换、后续跟踪、督办落实等全部通过系统办理。加强协同执行工作力度,加大案件管理和工作考核力度。
23.完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在进一步完善民事执行制度的同时,加强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和行政执行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补齐刑事、行政案件执行短板。完善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及执行与减刑、假释工作衔接机制,提升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力度与规范化水平。完善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涉案财物管理,健全涉案财物保管、拍卖、变卖、上缴国库等工作程序。重点强化并推进贪腐案件财产刑的全面执行,加强涉民生案件财产追缴退赔、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执行力度。结合执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信息化管理与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行案件范围、执行规则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