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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09 09:34:38
私募备案代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办公场地使用证明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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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时,“办公场地使用证明” 是重要材料之一。那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 “办公场地使用证明” 需提供什么材料呢?
根据《登记材料清单(2023 修订)》规定,如果是自有办公场地,应当提交办公场地产权证书等产权文件。若为租赁所得,除产权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剩余租赁期不少于 12 个月的租赁协议(自提请办理登记之日起计算)。要是转租所得,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原租赁协议、转租协议、产权人或物业管理人同意转租的确认文件。若由股东、关联方等无偿提供取得,同样要提交原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说明、产权人或物业管理人同意使用的确认文件。另外,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中国证监会同一派出机构辖区的,应当提交合理性说明材料。
例如,某申请机构因租赁场地剩余租赁期不足 12 个月,且未说明合理理由,导致备案申请被退回。所以,申请机构在准备办公场地使用证明材料时,务必仔细核对要求,确保材料齐全、合规,顺利通过私募备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