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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财亿诺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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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09 09: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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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客户委托,我们正在转让北京 xx 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登记于 2015 年,位于北京,注册资金低于 1000 万,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在管 3 只产品,2 只在管规模 1000 万,非协会会员且无投顾资格,工商与协会信息一致,无债务合同问题,人员社保合规,无重大处罚。
私募基金的募集与备案是其合法运营的重要环节。私募基金募集需遵循特定规则。首先,它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相关资产或收入标准。例如,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投资者有能力承受私募基金的风险。
募集过程中,禁止公开宣传。不能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只能通过非公开方式,如特定的投资研讨会、私人推荐等,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进行宣传。
完成募集后,备案必不可少。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备案不仅是合规要求,也便于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进行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只有严格遵循募集与备案规则,私募基金才能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为投资者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