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台广播广告投放须知|广告投放手续要求说明|广告产品定义及播出形式说明|广告投放基本要求及价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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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广互联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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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4: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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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北京广播电视台广播广告价格手册说明

一、广告投放手续要求说明

1. 执行先付款、后播出政策,全力服务客户办理广告投放相关手续。

2. 广告投放客户,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红章,作为审核备案手续使用。特殊行业(如餐饮、房地产、健康类产品等)广告客户须根据国家广告法相关规定,提供除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外的其他手续。

3. 非商业机构宣传,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机构红章。

二、广告产品定义及播出形式说明

1. 常规广告:在广告段位中播出的60秒以内(含60秒)的不同长度的广告。常规广告基本形式为5秒、10秒、15秒、

20秒、30秒。40秒广告价格为“20秒+20秒”;45秒广告价格为“15秒+30秒”;60秒广告为“30秒+30秒”。

2. 套播广告:若干常规广告指定组合、整套销售的广告形式。

3. 标版广告:在台标、报时、路况、天气等信息前后播出的广告语。提示类广告必须含有提示语,如:***提示您关注***。

4.特约广告:主要以时段为单元签订,播出形式为:本节目/栏目由***特约(赞助)播出+企业提示语+节目中包含的固定长度广告。

•第一条为“特约”,“特约”的播出形式为:“本节目/栏目由**特约播出+企业提示语(共5秒)+节目中包含的固定长度广告(具体参见相关广播中心特约广告价格说明)。”

• 第二条、第三条为“赞助”,“赞助”的播出形式为:“本节目/栏目由**赞助播出+企业提示语(共5秒)+节目中包含的固定长度广告(具体参见相关广播中心特约广告价格说明)。”

5. 商业直(录)播:包括在台直(录)播和外出直(录)播两种形式。

6. 有奖收听广告:以提供奖品、礼品的形式发布商业信息的广告。播出内容中必须包含:客户名称、奖品信息、奖品价值、参与方式及商业资讯。以上全部信息最多不超过120字。

7. 合办栏目(含子栏目):zhengfubumen、社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频率广告代理资质的广告公司出资与频率联合制作,商业信息与节目内容相结合,以节目样态出现的广告形式。

8. 商业资讯:以资讯形式出现的商业信息。资讯以口播或录播形式在节目内呈现,每30秒不超过150字。资讯内容由客户提供,广播中心有权根据节目定位及主持风格对实际播出语进行修改。商业资讯合作须提前沟通方可签约。

9. 话题植入:根据宣传诉求定制当期节目话题内容,兼具节目内容与商业信息。

10.新媒体广告:主要包括各专业广播中心和广播网络媒体中心的官方、官方微博、视频拍摄以及视频直播等形式。

11. 价格手册中未出现的广告形式,可根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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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广播电视台广播广告价格手册说明

三、广告投放基本要求及价格说明

1. 常规广告(含特别广告套播)连续7天起订,不足7天和跳播,加收实际签约天数刊例价格的20%。

2. 常规广告可指定位置播出,如首条、末条,指定位置加收该点位20%的指定费。

3. 常规广告(含特别广告套播)根据段位饱和度收取不同比例加收费,北京交通广播根据饱和度加收30%、50%和****;其它频率根据饱和度加收30%和50%。

4. 标版广告合并播出加收10%。

5. 价格表中未明确标出具体价格的商业直(录)播广告,20分钟价格按该节目商业直(录)播40分钟价格的70%计算。

6. 商业资讯、有奖收听广告、商业直(录)播在同一节目涉及到不同段位的,价格就高不就低。

7. 特约广告、商业直(录)播广告价格中不含重播节目,涉及重播节目的,重播节目中的广告与首播一致,但不作为签约承诺。

8. 不得将特约节目中的广告放在节目以外的其它广告点位或栏目播出。

9. 商业资讯广告价格高于同段位常规广告价格。商业资讯录播需支付制作费,北京交通广播中心制作费标准为

1000元/30秒;其他广播中心节目制作费标准为1000元/条。

10. 可为客户制作广告,广告创意费1000元/条,广告制作费1500元/条。因客户原因需重新制作的广告,每条加收制作费1500元。如客户提出特殊需要,创意制作费另行协商制定。

四、广告播出的其他问题说明

1. 特别广告价格表中与节目内容紧密相关的广告形式,须提前与广播中心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签约。

2. 换版协商:需开具协调单的广告换版,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征得广播中心同意。

3. 标版广告要求:医*机构、与****病、泌*系统*病、便秘、脚气、寿疮等疾*病有关的*品、保健品、**器械及女性卫生用品等相关广告须经广播中心和广告运营中心批准,方可签约。

4. 商业直(录)播要求:内容符合节目方针,需提前十个工作日与广播中心、广告运营中心进行沟通协商。外出现场直(录)播价格仅播出费用,不含卫星租赁、租车、搭建、场地、人工等执行费用。

5. 广告播出正常误差时间为签约点位前后15分钟。

6. 广告合同签订后,因客户单方原因停播或改播,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 新媒体广告要求:须提前与各广播中心、广播网络媒体中心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签约。

五、北京广播电视台广告运营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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