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
- 电话
- 02162530000
- 手机
- 15021594806
- 发布时间
- 2025-04-05 16:48:42
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
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
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
许经营费用
的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必备条件如下:
1、公司名下需要有两家直营店
且经营一年以上;
2、有特许行业的软件著作权
、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等独有经营资源;
3、营业范围需要有特许行业的字眼;
4、需要提供前置审批证书证明。
在上述基本条件
中,我们要重点关注项,“公司名下需要有两家直营店且经营一年以上”,直营店
开业需要一年以上,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执照凭证为依据,这一项必备条件怎么解读
呢?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
时间超过1年。”这就是我们俗称的“两店一年”。
首先,直营店一般指以下主体:
1、特许人的全资子公司
。
2、特许人持股超过51%的子公司。
3、特许人的分公司
。
4、特许人的母公司,这里的母公司是指持有特许人的股份超过51%。
5、持有特许人51%股权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所开办的个体工商户
。
6、店中店。这里的店中店是指特许人与卖场存在租赁合同
关系,且该租赁关系一直在延续,所租赁关系所对应的是特许人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7、外国公司(含港澳台)委托投资
的直营店。
其次,直营店需要运营时间满足一年以上,以此证明直营店具备盈利能力,或者说,直
营店属于正常运营状态,而不是刚注册只有营业执照
凭证,这也从法律上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说明招商主体具备商业特许经营案例,为后
续加盟商提供参考,不至于落入虚假招商
的陷阱。
商业特许经营纳入商务部监管范围,以法律政策方式确定招商运营企业必须办理商业特
许经营备案,尤其是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之日起15日内,依法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否则,经商务部分查实,没收违法所得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