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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04-12 16:48:27
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指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投资主体,以投入货币或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获得境外企业的股权进而获得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相关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备案或核准。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制和核准制管理。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制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制管理。对于备案情况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
一、境外投资备案的类型
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2、国内企业在投资(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3、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驻外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二、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
1、公司成立满一年时间,要有实际经营,且必须盈利
2、资产负债率低于70%,越低越好。
3、不能是投资金融类、游戏影视等相关行业。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依法应由商务部核准的境外投资设立企业的核准事项的申请和办理。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材料:
1、境外投资备案表(1份扫描件电子版)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复印件电子版)
境外投资备案表要求:企业应通过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中。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扫描上到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