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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04-12 16:49:57
要想开网上药店,首先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以下简称信息证):取得该证的企业,可以在网上对本公司进行宣传介绍,不可以从事交易行为。目前很多医药企业未取得《信息证》就开通网站对本公司进行宣传,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属于违法网站。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主体,应当是一家公司,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申请的公司必须要有一个符合要求的网站,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新办的企业,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二)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网站的中文名称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三)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四)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六)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七)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八)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什么企业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所登载的药品信息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规定。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发布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广告,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发布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广告要注明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药品零售更强调的是和服务,顾客需要的不仅仅是商品,更是贴心的关怀和持续的跟踪服务。
医药新零售不仅仅要给消费者提供“有感”的服务。“业内有一些尝试是消费者直接感知不到、但实际上正在潜移默化地提升消费者体验的服务,如无人售药机的运行。其实,这些探索也是在为商家服务,解决行业发展痛点。